1月5日
在南宁园湖南路一家超市
一名女子将商品装进背包
试图“逃单”被发现
女子被抓现行后大声争吵
不仅扇了超市员工一巴掌
还挥舞背包将前来劝解的市民划伤
视频画面显示,超市过道上,多人围着一名背包女子,女子提出协商解决,站在对面的男子称“不能原谅,没有协商余地”。
(视频截图)
6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超市。超市老板陈先生表示,他就是视频中的男子。5日晚,有员工注意到,该女子将弹力素、染发膏和烧鸭等5件商品装进背包,若无其事走过收银台,径直往出口走去。
“员工问她是不是有商品未付款,女子说手机没带。我们阻拦她离开,她顿时激动起来,大声叫喊说要报警。”陈先生称,他们打开女子的背包,里面的商品滑落出来,价值100多元。
▲从女子包里搜出的物品。
陈先生和员工让女子到办公室处理,对方不仅不配合,还在争执过程中打了员工一巴掌。隔壁商铺的女老板前来劝解,也被对方用背包划伤脸部。
▲前来劝解的隔壁店铺女老板被划伤脸部。网友供图
陈先生随即报警,涉事女子被带回派出所。被打店员罗女士称,女子下手很重,她当晚痛得难以入睡。
目前,陈先生正在民警的协调下与女子协商赔偿事宜。
▲女子超市逃单不成,反扇超市员工巴掌。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画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世怡认为,涉事女子“逃单”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超市报警后,构成治安管理案件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就打人行为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可在公安机关协调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索赔。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