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高速口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被拘

正定县公安局2022-02-07 08:40

2月5日上午10时许,在正定县新元高速正定机场出口执勤检查站,赵某(女,35岁,保定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途经检查站时。执勤民警按照市、县疫情防控规定对赵某及车上乘客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进行检查。赵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勤民警工作,对执勤民警大吵大嚷并推搡民警,造成机场高速出口处车辆拥堵,严重阻碍了民警执行职务。指挥中心紧急调度,新城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支援,民警将违法行为人赵某控制后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正定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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