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年满16周岁
可现在的“熊孩子” 却是“人小鬼大”
不顾危险就骑着电动车在路上飞驰
真是太危险了
......
近日,东莞铁骑在路面执勤时,就碰到这么一位“追风少年”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不会堵车
等会儿,你几岁?
我10岁
!!!!
下车!马上下车!”
3月27日下午16时许,东莞沙田公安分局铁骑队员在齐沙工业园曙光医院附近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前方驶来一辆电动车。
这电动车一看不得了,驾驶员怪怪的,没戴头盔,身体单薄,坐在电动车上时,头比车把手高不了多少,骑行的线路也是左右摇晃,细心的铁骑队员马上判断,驾驶员很可能是未成年的小朋友。

铁骑于是果断上前,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果然,一靠近就看到了一张稚嫩的小脸,小男孩神情紧张,满脸通红地看着铁骑,显然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铁骑仔细询问,发现小男孩今年才10岁,趁家长午睡后,偷拿钥匙驾驶电动车出来兜风,想去找同学玩耍,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危险的 事。

铁骑对小男孩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打电话通知小孩家长到现场将其带回。同时其父亲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告知以后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一起提高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指不定闯出什么大祸。” 家长表示以后一定会加强看护,积极引导,努力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莞sir说防
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程度,关乎孩子出行安全,在日常出行中,家长应当以积极的姿态,投身于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用自身的文明守法出行为孩子们的榜样,不断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守护孩子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