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在外省来长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长沙发布2022-10-06 08:08

长沙市在外省来长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 朱某某,女,22岁,10月3日从外省乘坐CZ3468航班到达长沙黄花机场,落地后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5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 曹某某,男,66岁,10月3日从外省乘坐CZ3468航班到达长沙黄花机场,落地后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5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 柳某莲,女,50岁,10月2日从外省乘坐Z136次列车出发,10月5日到达长沙火车站,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5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 刘某文,男,43岁。10月3日乘坐火车自外省到达长沙火车站,落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月5日通报为某病例同车厢的密切接触者,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6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疫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2(轨迹一致)

10月3日

23:04 到达长沙黄花机场落地后,核查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感染者3:

10月2日

0时 乘坐Z136次列车(13号车厢)出发

10月5日

12:00 到达长沙火车站,核查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感染者4:

10月3日

23:00 乘火车自外省抵达长沙火车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返回家中(黄土岭路三重星都心小区),未再外出;

10月4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5日

居家未外出,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 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疆、西藏、宁夏等地货运司乘人员来长,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落实从入长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不得在长滞留;短时间不离长的,须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 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 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长沙市县两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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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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