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路中间发现了一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应该怎么处理啊?”
“您稍等,我们这就过去。”
11月21日,宁城县公安局天义铁西派出所接到热心居民王某报警,其在天义镇巴林村路中间发现一只猫头鹰,请求民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体型较大的雕鸮,已被王某从路中间转移至屋内,王某称其向雕鸮投喂2块肉,但它并未食用。民警在检查雕鸮身体状况时,发现其左侧翅膀受伤,随后民警将雕鸮带回所内。

经与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工作人员到所后简单检查后向民警介绍,猫头鹰为鸮类动物统称,雕鸮为鸮的一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雕鸮已带回救助站治疗,待伤势恢复后放归自然。
警方科普
雕鸮(学名:Bubo bubo)(diāoxiāo):是鸱鸮科、雕鸮属动物,别名鹫兔、雕枭等,属鸱鸮科夜行猛禽,也可以在白天活动,多栖息于人迹罕至的密林中,主要以鼠类为食,也食兔类、狐狸、刺猬、豪猪、野猫、昆虫、雉鸡以及其他鸟类。于1996年《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中被列为稀有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希望大家像这位热心居民一样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如果遇到野生动物受困需要救助,或见到非法猎捕、伤害等侵害野生动物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报警求助,切莫擅自捕捉,避免受到伤害或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努力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源:宁城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