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举动,致1万多用户断网4小时!

日照公安2023-02-18 14:14

1月10日

莒县公安局接到报警

206国道东侧一段光缆被盗割

致使莒县夏庄镇1万多用户断网

根据广电部门提供线索

1月10日12时许

系统提示夏庄段线路故障

“我们沿206国道检查

发现3条光缆被人为破坏”

工作人员当即报警

经紧急抢修网络恢复正常

1月10日下午

民警开展现场勘查

并研判了周边监控视频

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的身份信息

就在民警追踪嫌疑人轨迹时

1月11日12时许

还是相同的地点

该线路再次发生断网

民警果断实施抓捕

“嫌疑人刘某收废品谋生

见桥洞底下有电线裸露

就割断准备变卖废品”

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邵俊达介绍

“我第二天又来割了一段

两次割了有20米

心思能换点酒钱”

审讯中,民警告诉刘某

“光缆跟电缆不同

光缆的内芯材质是玻璃

不含铜、铝等金属

割下来没用”

刘某恶意破坏公共通讯

设施的无知举动

致使莒县夏庄镇1万余名用户

断网超过4小时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

因涉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什么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素材 | 邵俊达 王欣

热门评论举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