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17时许
开展“泰网”大巡防的民警
正在泰安某小学“助学岗”执勤
放学之际
一名学生家长来接学生
诶?
怎么有点眼熟呢!
......
跟上去看看
在眼神交汇的瞬间
确定了
该家长正是要找的违法行为人
考虑到孩子
民警并未立即上前抓捕
而是将家长带至一旁
通知其第二天到所里
接受询问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就在当天
凤凰派出所接到报警人董某称
2月14日16时许
在高新区某文具店内
丢失了一块手表和 三支中性笔
价值约为800 元
接警后
正在开展“泰网”大巡防的民警
迅速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通过调取店内监控
锁定违法行为人是一名女士
店员辨认后
表示“不认识,不常来此购物”
民警将影像资料截取后
在周边小区、商铺走访
并未发现行为人相关活动痕迹
虽然人没有找到
但此人的体貌特征
已深深印在民警脑中

不要考验警察蜀黍的眼力
有时只需一个眼神就能锁定你
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并表示十分悔恨。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行为不以为然,务必摒弃贪图蝇头小利的思想,诚信购物。否则因“小”失“大”,给商家造成了损失,自己也身陷囹圄。
来源:泰安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