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查车
驾驶人应主动停车配合检查
然而有的人
遇到交警查车非但不停车
还加大油门冲卡
被抓后更是装傻充楞
企图逃避处罚!
3月9日晚,民警在G78汕昆高速公路百色北收费站设卡执勤,22时10分,一辆皮卡车在接近执勤卡点时,不顾执勤民警的指挥,加速冲卡逃避检查。
执勤民警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请求协助调查。指挥中心和合成作战中心的紧密协作,分析研判、快速出击,于22时50分在百色市右江区人民医院门口路段查获冲卡车辆与驾驶人罗某。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罗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后,罗某先是装傻,不承认自己的冲卡行为,后又称自己不识字,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民警将其带到审讯室后,罗某称自己不记得其家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民警提出的问题一问三不知,不配合接受调查。
经过民警耐心、反复的政策宣讲和法律解读,罗某终于承认了自己违法行为,并在笔录上签了字,其“不识字”的谎言也不攻自破。
罗某称,当天他驾驶叔叔的皮卡车从龙川收费站出发驶往百色市城区,行驶至百色北出口时,看见交警设卡执勤,想到自己是无证驾驶,害怕被交警查到,一时心急就选择了冲卡,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警“找上门”。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罗某涉嫌的其他违法行为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滋生交通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问题,易滋生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隐患大
害人又害己
请依法持证驾车
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