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自带酒水及零食”
不知道大家是否在KTV遇到过这类标语
近期山东青岛一位女孩自带酒水被店家拒绝时
就用最温柔的态度讲了最硬气的话
用法律给店家上了一课
4月1日,山东青岛,女孩和朋友自带酒水去KTV,被服务员告知不能携带本店以外的酒水。对此,女孩不慌不忙,翻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温柔的语气向店员普法,并表示自己不是太懂,要不打12315解释一下?
最后,KTV的服务人员不再纠缠,并且祝女孩一行人玩得愉快。
此事一出,
网友们纷纷在评论赞扬女孩遇事有理有据
但也有一些网友觉得女孩的行为欠妥 ,
毕竟KTV开门做生意也需要赚钱,
顾客和商家还是要互相理解尊重
饭店、KTV禁止自带酒水食物,
到底合法吗?
相信不少人在去KTV或饭店时都遇到这种要求,店家禁止自带酒水食物或收取“开瓶费”,以此强制消费者购买店内商品,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禁止自带酒水食物” 在法律上属于商家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订立的、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所以内容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再碰到不允许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你有在KTV或饭店遇到过
这类“霸王条款”吗?
谈谈你的看法
来源 | 新闻晨报综合锐目视频、人民日报、平安金山、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