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广东惠州一废铁场 在切割回收的
液化石油气钢瓶时意外起火
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出
一男子将燃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扔出场外
周围群众四散跑开
此时液化石油气钢瓶仍在
继续燃烧、喷射火焰
所幸没有发生爆炸
无人因此受伤
阿消提醒
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不能随意买卖
更不能随意拆解!!
废品收购站私自回收、拆解的行为
既危险又犯法
首先
瓶内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
遇明火或者切割时可能会爆炸
另外
未经破坏性处理的 液化石油气钢瓶
极有可能非法用于翻新后继续使用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特别提醒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规定:
8.5.6 不合格气瓶的处理
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应当予以报废的气瓶。对需要报废的气瓶,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自行或者将其送交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处理。
9.9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1)消除报废气瓶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应当采用压扁 或者将瓶体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
(2)进行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机构 应当对所处理的气瓶逐只进行记录,并且每年向负责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消除使用功能的气瓶数量。
9.10禁止性要求
(1)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包括气瓶附件)修理、翻新后销售、使用;
(2)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3)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未经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而销售、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由此可见
专业的事情应当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做
广大市民家中如有
闲置或老化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千万不可随意丢弃、变卖
可交至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回收
另外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不当
容易引发严重的后果
液化石油气钢瓶相关知识
来源:湖北消防、十堰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