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男子出租屋内放32个液化气瓶

中山市公安局2023-07-14 16:39

众所周知

非法运输、储存液化气

不仅危及居民自身安全

还会对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极大威胁

近日

火炬公安张家边派出所消防巡查员

在对辖区出租屋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

发现东镇北路附近某出租屋内

有人非法储存液化气罐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张家边派出所立即联同火炬开发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到场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出租屋内和出租屋门口停放的三轮电动车上均有存放液化气罐,50kg液化石油气瓶2个、15kg液化石油气瓶25个、6.5kg液化石油气瓶5个

经查,卢某未取得经营许可,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已构成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卢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处罚。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 。同时,购买液化气罐一定要到正规的充气站点 ,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坚决不用,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燃气

漠视生命安全

一律严惩不贷

中山市公安局新媒体编辑部

来源: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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