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个小时
115条小生命悄然逝去
就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万物有灵 世间有法
当阳政府及人民共同呵护出来的青山绿水
维护出来草长莺飞的美景
不是让你为了一己之私来捕猎的!

10月9日
越往红光村荒地深处走
伴随着一阵阵婉转悦耳的鸟鸣声
民警看到的场景却越来越触目惊心
大量的鸟类悬空挂在半空中
走近一看
全部被层层叠叠的网缠住了手脚和身上
岁月静好的鸟鸣
不是鸟儿在自由的歌唱
而是从一个黑色的机器盒子里传出来
是鸟儿悲剧的哀鸣

民警立即将捕猎网一一摘除
将还幸存的鸟类放飞
但仍有115只野生麻雀已经死亡
并现场查获诱捕器2套、捕猎网30张

而之所以造成这一切
只是因为在附近工地务工的贵州籍男子吴某
闲暇之余为了一口吃的
10月8日
在网上购买了捕鸟网进行狩猎
仅仅几个小时
就造成115只麻雀丧生
若不是半月派出所村辅在日常巡逻中及时发现
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
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已被当阳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麻雀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被列入林业局颁布的保护名录,捕杀超过二十只就属刑事案件。
普法时间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半月派出所 何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