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贵州黔东南从江县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涉嫌侮辱的刑事案件。
徐某听说丈夫与另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便去丈夫居住的房间附近蹲守。2022年11月2日,徐某发现丈夫离开后房间内还有人,就电话联系了3名女子来帮忙,撞开门进入房间后发现姚某在房间内,便联手殴打并撕扯姚某衣服,还将携带的胡椒粉撒在姚某身上。
之后徐某提出将姚某的内衣等脱下,拖到街上游街。4人明知当天是赶集的日子,在街上行人众多的情况下,将下身赤裸的姚某拉去游街约30分钟,期间还拍摄视频上传至多个QQ群,被围观群众转发至多个微信群。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等4人因婚恋矛盾纠纷,以暴力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已构成侮辱罪,徐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另外3名女子系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