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简介

环球网2024-04-19 18:01

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成立于2004年,是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2012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设立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 提升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浙委办〔2012〕76号)文件,批准设立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2018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8〕25号)文件,同意设立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目前,集聚区规划面积3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涵盖横店、湖溪、马宅等5个镇街。

近年来,集聚区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基地优势、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着力在基地化建设、产业化集聚、专业化服务、全域化发展、影视化营造等方面下功夫,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影视实景拍摄基地、形成了全国最为密集的影视产业集群、构建了最为完善的产业服务机制,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具特色影视拍摄基地”“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佳投资环境园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称号,并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实践基地、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2023年已累计兑现各项奖励资金2.4亿元,惠及企业800家次。2023年,集聚区实现销售收入159.62亿元,税收6.86亿元,规上影视企业实现营收92.26亿元。

自1996年兴建《鸦片战争》拍摄基地“广州街香港街”以来,横店陆续建成秦王宫、清明上河图等30余个大型实景基地,130余座摄影棚,累计接待剧组4400余个,拍摄影视剧90000多部(集)。针对剧组对摄影棚需求的不断提高,全面加快高科技摄影棚集群——横店影视产业园项目建设,已建设完成25座高科技摄影棚,并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引进后期制作企业,实现后期前置。同时,集聚区先后出台了《关于2023年推进影视产业稳进提质的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剧组来东拍摄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得益于政策的稳定性、创新性、执行力和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已吸引正午阳光、爱奇艺、博纳影业、新丽传媒等2000余家企业入驻,已成为全国影视文化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全国排名前10的影视企业有8家入驻在横店,在横影视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资本市场的有34家,横店也由此成为全国头部影视文化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

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横店在巩固基地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推动产业链向价值高端延伸,实现了从造景卖景的影视拍摄基地向产业链齐全的影视产业基地转变,构建了从立项审片、拍摄制作、产权交易、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的全体系支撑,拥有从场景搭建、道具制作、设备租赁、演员中介到餐饮住宿、娱乐设施等全产业链配套。拥有“横漂演员”13万余人,产业配套基础工种人员8000余人,影视美术工匠2000余人,基础工种人数位列全国首位。在影视配套产业方面,拥有影视设备企业70多家,影视专业道具企业50多家、道具1000余万件,影视服装企业60多家、服装200多万套,专业摄影设备1000多台,灯光设备可同时满足500多个剧组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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