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推出系列住房公积金利好惠民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具体有:
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70万元和12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和160万元。
二是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40%下调至20%,与购买首套住房一致。
三是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四是提高对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力度,将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
五是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8岁。
六是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调整为在购房所在区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的可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认定。
七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政策调整后,结合上浮机制,“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达112万元和224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最高达5600元/月。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览表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节省利息支出,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加大对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力度,助力更多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让制度成果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总台记者 刘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