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示

成都日报2025-01-12 18:48

2024年11月以来,成都公安会同应急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查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56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7万余件,礼花弹3056,行政拘留56人,罚款3人,涉嫌刑事犯罪2人正在依法处理中。

目前我市烟花爆竹禁燃政策如下: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目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均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成都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政策。

记者 何良

热门评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