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760万元买下的二手房
入住一年后才发现竟是“凶宅”?
买家王夕(化名)至今难以接受
此事也登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如果不是邻居问起
我到现在还完全蒙在鼓里”
对此
王夕起诉原房东
要求退房+退购房款
虽然一审已经胜诉
但对方提起了上诉
还在等待二审的结果
王夕一家迫于经济压力
只能继续暂住在这套“凶宅”中
花高价买下的二手房
入住一年后竟得知是“凶宅”
2021年,王夕看房时,看中这套位于杭州城西的二手房,还是套学区房,面积95㎡,挂牌价为765万元。
2021年1月底,王夕与原房东张元(化名)签订了购房的定金合同,同年2月底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最终的总价为759万元。
“张元说为了她孩子读书方便,想等2022年3月再交房,也就是让她们一家续住一年。”王夕表示,自己当时并不着急入住,就答应了这个要求,相关内容也写进了合同的补充条款内。
于是,当年3月完成过户后,直到次年3月,王夕才从张元手中正式拿到了这套房。年底12月,装修完成后,王夕和家人搬了进去。
又过了一年,2023年10月的某一天,王夕母亲和邻居聊天时,邻居问了一句话:“你们为什么会买这套房?”也就是这句话,让他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追问之下,才得知,这套房竟是套“凶宅”。而且死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元的孩子。
“才过完户一个月左右,张元的孩子在家中自杀了,当时警察都来了,邻居们多少都了解一些情况。”王夕告诉记者:“邻居们都以为我知道这件事。事后,我也才反应过来,有几次小区里其他孩子提出要来我们家玩,他们的父母马上就以各种理由不同意。”
“我第一时间联系了中介,他也很震惊表示并不知情,我和张元联系后双方闹得也很不愉快。”王夕表示,她当即选择寻求法律意见并起诉了张元。
一审判决,原告王夕胜诉
律师称此类“凶宅”可以退房
王夕告诉记者,事实上,她与张元于2021年2月8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双方又于2021年2月18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张元持有房屋期间,本体结构内不得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等)。如果张元在签署合同前隐瞒真实情况,王夕可以主张欺诈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
“2024年12月,法院一审已经判我胜诉,判决书上明确写着‘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未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但张元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还没出结果。”王夕无奈表示,她有房贷,经济压力不小,因此目前和家人还是暂住在“凶宅”内。
“本案的争议点主要是非正常死亡发生在过户后、交房前,但是此前广东、福建、江苏等多地都有类似判例,法院均认为房屋未实际交付给买方。虽然非自然死亡的住宅可能没有房屋结构形态的受损,但是这确定已构成了合同标的物重大瑕疵,因此都是可以退房的。”
记者查询发现,王夕购买的类似房源,目前二手房价已经下跌了150万元左右。中介则表示,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凶宅”,往往无人问津,即使有人愿意买,价格也基本要打对折都不止。
来源 | 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