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优化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

洛阳发布2025-05-13 20:50

13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住建局住房中心获悉,洛阳新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从户籍、年龄、住房等多方面进一步优化认购条件,更好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据介绍,此次新修订的认购条件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在户籍方面,将申请家庭“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满3年”调整为“具有洛阳市城镇居民户口(含县区)满1年”。

在住房方面,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同时继续沿用了家庭人均房改房、集资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规定。

在申请人员年龄方面,将单身申请人年龄从满28周岁调整为23周岁,同时取消了不超过70周岁的规定。

在工商注册方面,将申请家庭“不允许有工商注册”调整为“允许申请家庭有1个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

同时,此次新修订的认购条件继续沿用了之前申请家庭现行的收入、车辆、婚姻以及优抚家庭的规定。

洛阳市住建局住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5月20日上午,洛阳市将启动东方光源三期经济适用住房二次认购报名工作。凡符合新修订《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申购家庭,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www.lyzbj.org.cn或www.lyzbj.com),点击进入《经济适用住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该负责人介绍,之前首批报名通过的家庭名单已于2025年5月12日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二次报名审核结束,首批家庭将单独摇号,优先选房。洛阳市住建局住房中心咨询电话:0379-64812624/64818036;东方光源(三期)项目接待中心咨询电话:0379-63063777/63063888。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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