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依据《长沙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5月22日12时起,全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城乡积涝、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加强易渍易涝点、地下空间(地下车库)、水库、尾矿库等巡查值守和交通航运、高速地铁、景区商区、临时建筑、设施农业、高空作业等安全防范,视情采取停工、停运、停航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来源丨长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