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毒、强戒期间贩毒,漏犯漏罪、徇私枉法……这起涉毒案“不简单”

检察日报正义网2025-06-25 11:41

2025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加强禁毒综合治理”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高某宇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办理中,检察机关通过全面细致审查,针对多方面问题发出补充侦查意见28项,纠正多个违法事项,并督促整改,最终追捕漏犯、追诉漏罪、发现并查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实现了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案例显示,2023年以来,被告人高某宇多次通过寄递方式从刘某利处购买冰毒共计490克,并在辽宁省鞍山市多次向被告人车某等人贩卖。车某又在鞍山市、辽阳市多次向他人贩卖。

2023年8月2日,高某宇在其位于鞍山市的日租房内向车某贩卖约0.1克的1包冰毒,车某当场吸食。同日,高某宇向孙某武贩卖1包冰毒,并指使车某下楼交易。随后,三人均被抓获。侦查人员从孙某武身上查获1包0.29克的冰毒,从高某宇的日租房内查获冰毒8包。同年9月,侦查人员在高某宇驾驶车辆座位下方木板夹层中查获冰毒299.36克。另查,高某宇在其租住处、日租房等处多次容留车某吸食冰毒。高某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

2023年11月3日、2024年3月19日,侦查机关分别以高某宇、车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4月23日,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以高某宇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车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12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高某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高某宇、车某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披露,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宇与刘某利往来频繁,高某宇多次收到刘某利安排寄递的邮包,并通过ATM机向刘某利银行账户存入大量现金,刘某利有重大作案嫌疑。检察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刘某利进行追捕,后刘某利被沈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发现高某宇此前供述所购毒品除被查扣的76.92克外,大部分用于自吸。然而,此番辩解并不合常理,也与银行交易资金记录等客观证据相矛盾。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未对高某宇租住处、案发当天携带毒品所驾车辆进行搜查,遂立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最终,侦查机关在其车辆驾驶座位下木板内查获毒品299.36克。此外,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宇还有涉嫌容留车某吸毒的线索,经调查核实、固定证据,追加认定高某宇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针对搜查扣押、资金流水、通话记录、物流信息、毒品成分鉴定等方面的问题发出补充侦查意见28项,纠正多项侦查人员在抓捕、搜查、扣押、称量、取样等过程中的违法事项,并督促整改。

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还发现侦查活动存在诸多疑点,如未及时调取关键书证、物证;扣押毒品搜查笔录制作不规范;未及时搜查高某宇家中、租住处和案发当天运毒所驾车辆;未及时追查高某宇供述的毒品去向;认定的贩毒数量对应的毒资与高某宇转账记录严重不符等。检察机关针对上述疑点深挖细查,发现相关司法人员可能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遂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线索。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检察侦查部门同步开展审查、调查、侦查工作,查明王某等4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犯罪事实,并以王某等4人犯徇私枉法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高某宇、车某被强制隔离戒毒未实际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协作配合、信息通报等机制,积极推动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的检察监督。

针对高某宇多次通过寄递渠道收取毒品的情况,检察机关走访快递公司分拣中心及寄递网点,督促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规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快递协会及企业代表等召开现场推进会,并通过广播电视栏目向市民宣传寄递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持续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作者:徐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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