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16岁的李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七星大队接受处理。这一次,他因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多项违法行为面临严厉处罚——而这已经是他近一年内第四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

12月14日,民警在龙隐桥路口设卡夜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驾驶人疑似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李某的结果显示为22mg/100ml,确属酒后驾驶。
据李某交代,其于13日晚在酒吧饮用6瓶鸡尾酒。次日凌晨,他在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往朋友家帮忙期间,擅自取走朋友放置在家的机动车钥匙,随后驾驶朋友车辆上路。
更让民警震惊的是,李某今年1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在2025年4月至11月期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先后三次被查处。一次次的处罚并未让他醒悟,反而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随后,民警对李某及其家长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耐心讲解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同时,也劝导李某深刻反思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与违法后果,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观念,今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再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广大驾驶人应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