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总台记者周益帆 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多地气温坐上了“过山车”,保暖内衣、床上用品等进入销售旺季。然而,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的床品、内衣等商品宣传中带有“棉绒”“亲肤棉”等字样,听起来是棉或天然纤维制品,收到货后却发现是100%化纤面料。
“棉”字当头,却无“棉”之实。这种在商品名称上玩文字游戏,混淆纤维规范名称的现象并非个例。从“亲肤棉”“婴儿绒”到“牛奶蛋白纤维”,五花八门的概念背后,究竟是科技创新还是营销陷阱?商品名与纤维规范名称该如何规范?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家里的老人在直播间听主播介绍,售卖的内衣产品都是蚕丝蛋白、亲肤棉材质,就下了单。
王女士告诉记者:“我母亲在直播间,主播说什么蚕丝蛋白,7A级,亲肤棉,之后她就下单了。到家(收货后)无意间我看到这个产品,那里面写99%聚酯纤维。那个盒里带的检测报告,显示7A级蚕丝蛋白具有杀菌抑菌之类的功能,我也上检测公司的平台去查了,是假的。”
王女士认为,类似“亲肤棉”这样的宣传,极具欺骗性,特别是让辨别力较弱的老年人会误以为是高品质的天然材质。
她说:“聚酯纤维可能是对人没危害,但是它对舒适度可能有一定影响。首先,老一辈的观念棉的总是好的,别管是亲肤棉还是100%纯棉,这些词汇都是有区分的,但是他们是不理解的。第二,商家进来(销售)这个东西,他们(老人)不会一一印证,我拿到的跟他们宣传的是否一致。”
无独有偶,另一位消费者在今年购买了多款标榜为“纯棉”的衣物,结果发现也是货不对版。
她说:“我今年买了好几款,都是货不对版。它不一定每一款到手都是亲肤棉,好多的标题都是纯棉,但是到手各种材质都有。”
记者在电商及社交平台搜索发现,除了“亲肤棉”,还有“牛奶绒”“羊羔绒”“水洗棉”“舒柔棉”等各种新奇的名称。

这些听起来柔软舒适、似乎与天然材质挂钩的名字,本质究竟是什么?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纺设系副教授沈华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大多是商家自造的“形容词”。
沈华表示:“听上去是一个形容词,或者是形容词加名词,比如很亲肤的棉,像牛奶一样细腻的绒,听上去是一种商品名,其实它并不代表这个材料或者纤维本身。像亲肤棉,它可以是以棉为原材料,通过精细的纺纱织造技术,或者以磨毛的技术,把它做得比较柔软,表面有一些绒毛,摸起来会比较舒服,比较亲肤,这些也可以称之为亲肤棉。有些以化纤为原料来做,也把它做得比较柔软,光从商品名来说,很难说它到底属于什么样的材质。”

记者追问商家,“牛奶蛋白纤维”“婴儿绒”究竟是不是棉,一些客服才回复是聚酯纤维,但是“亲肤柔软”。
既然是化纤,商家为何要在商品名称中加上“棉”“绒”等字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厂家负责人说,背后是一套利益逻辑——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差,以低成本博取高溢价。
该负责人表示:“很多商家口中的牛奶棉、亲肤棉不是全棉,如果是全棉,肯定会标注清楚。这些亲肤棉大部分是聚酯纤维材质的化纤面料,这类面料成本低一点,每米大约三元到六元,而真正的全棉面料每米十二元起步。就是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差,打出‘棉’的噱头,规避了标注全棉可能被追责的风险,又能误导消费者以为其和棉相关,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卖出更高的价格。”
除了价格上的差别,化学纤维和天然纤维之间,还有性能上的差别,具体到不同的产品,用户体验感也会千差万别。
沈华说:“和棉相比,聚酯有一些缺点也有一些优点。从缺点的角度来说,它的吸湿性比较差,容易产生闷热感。在日常生活中,像一些贴身衣物,还是优先推荐全棉或者天然纤维含量比较高的一些面料,在微量汗液的情况下,天然纤维的吸湿性能会比较好,透气性、吸汗性会更高,舒适性也会更好一些。”
“棉”字当头,却无“棉”之实,这种文字营销手段,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此类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他表示,这种宣传,对消费者有一种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知悉其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能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来不含棉,但是故意取这样的名称,故意让消费者误以为含棉,或者含优质棉,实际就是故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陈音江认为,治理通过概念混淆商品本质的乱象,需要监管部门完善标准、严格执法;也需要电商平台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商品标题和宣传内容的审核。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也需擦亮双眼,多看成分标签,少看花哨的商品名,避免落入商家的文字陷阱。
陈音江说:“一方面我们的相关标准制度可能将来要去堵住这种行为,要准确清晰地标注。另外就是平台,商家在平台上进行这种明显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平台要及时采取一些监测、辨别。监管部门接到这种投诉,要根据商家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实际影响来判断。如果这种行为让消费者或者让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误以为含棉,或者误以为是优质棉,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