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让胡路区民宿经营者张先生向大庆晚报反映,因未核实租客身份证原件,将房屋租给使用伪造证件的未成年人,导致房租拖欠近半年难以追回。
去年7月旅游旺季,一名男孩找到张先生租房,仅通过手机发送身份证照片供其核实。

“照片上的人与本人一致,没看出造假痕迹,当时订单多就没要求看原件。”张先生回忆,他当场与男孩签订租赁协议,不料租住期满后,对方以“资金周转不畅”为由拖欠1790元房租,并出具借条承诺,当年9月15日前还清。

到期后,张先生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租客,均遭拒接或拉黑。
无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在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关键问题:男孩提供的身份证号系伪造,真实出生年份为2009年,签约时仅16岁,为租房刻意将出生年份,篡改为2006年伪装成年。
经警方报案核实,进一步确认了该男孩的未成年人身份。
“早知道是未成年人,说什么也不会租给他!”张先生懊悔不已,他表示,既担心未成年人租住的安全责任风险,也清楚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续维权难度极大。如今因承租人身份特殊且存在造假行为,房租追讨陷入困境。
律师说法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问题,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坤表示,民宿、网吧等经营者,应严格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务必查验身份证原件,必要时通过身份核验设备,确认信息真实性。
同时,依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签订的租房合同,需经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出租人易面临权益受损风险。
此外,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明确伪造、使用假身份证的违法性,引导树立正确法律意识。
记者: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