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盘”健身房,只为卷款跑路!“职业闭店人”的敛财套路曝光

检察日报正义网2026-03-21 10:07

不到一年时间,他接手多家濒临倒闭的健身机构,大肆促销会员卡和私教课,再堂而皇之地卷款跑路……经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该案揭开了“职业闭店人”诈骗的真面目。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针对“职业闭店人”等经营乱象开展研讨,综合履职探索破局方案。

健身机构店长做起了

“无本万利”的买卖

从2013年起,陶某先后入职多家健身机构做销售或者店长,积累了从业经验。2023年10月,他声称自己资金雄厚,经朋友介绍,先后与A、B两家健身机构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前老板将员工工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结清后,以0元价格收购两家健身机构的全部股份,并承诺承担会员未销课时。

然而,接手健身机构后,陶某却拖着不去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一边拖欠物业房租及水电费用,一边向销售人员许诺高额提成,与会员签订会籍合同,推销售卖长期会员卡及收取大量私教课时费。因拖欠房租,A机构于2023年12月关停,B机构前老板见陶某一直逃避责任,也于同月把机构另行转给他人。

两家机构结束经营、尚未结清欠款,陶某又如法炮制,与C健身机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这一次,他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两个从未到过上海的外地人,然后以同样方式收取大量会员费,直到2024年5月底被物业驱离,C健身机构彻底关门。

一个月后,他故伎重施,又接手了D健身机构。2024年9月初,该机构也被关停。案发时,陶某刚刚又收购了一家新的健身机构,只是尚未来得及经营就被警方抓获……

原来,2024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在线索摸排中发现了陶某的反常行为。警方研判后觉得陶某有诈骗嫌疑,于是迅速立案侦查,将其抓捕归案。陶某到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陶某供述:“我从事健身培训行业多年,清楚健身机构很容易经营不下去,我给他们好处费让他们做法定代表人,就是为了逃避机构关停后被会员、房东及物业公司起诉的民事诉讼风险。”

经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陶某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数次受让多家健身机构,通过大肆推销健身服务产品,与会员签订会籍合同,骗取会员费共计75万余元。

打造证据链条证明犯罪故意

2024年10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陶某批准逮捕。对这起新类型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该院依法介入,针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讯问中,陶某反复辩解自己只是“经营不善”,没有诈骗故意。但当检察官提出,若是诚意经营,为何总在前机构拖欠物业费、未结清会员课时费和员工工资的情况下,不断接手新的濒临关闭机构时,陶某无言以对。案涉健身机构的物业管理单位的证言也表明,公司多次催交租金和水电费时,陶某总是恶意拖延拒绝。各类证据也表明,陶某不仅无经营机构、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能力,而且将收来的巨额费用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

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检察官逐笔比对梳理涉案资金,以此固定犯罪金额。随着补充侦查的不断推进,检察官理清了像陶某这样的“职业闭店人”的敛财套路:在明知没有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专门物色经营不善的健身机构,雇用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自己躲在幕后规避闭店产生的法律责任,赚一笔快钱就跑路。

侦查终结后,2025年1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定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依托虹口区检察院信息技术创新实验室,借助大数据进一步优化证据材料。经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7月,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对陶某提起公诉。今年1月29日,法院审理案件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以上判决。

综合履职推动行业治理

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更加关注“职业闭店人”等经营乱象的风险防范和行业治理。

在该案批捕阶段,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邀请市公检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职业闭店人”等黑灰产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厘清“职业闭店人”等现象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界限,围绕刑事打击与行政监管、行业治理与工作机制等问题开展研讨,探索“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协同多部门共同整治“职业闭店人”乱象的可行途径。

与此同时,2024年开始,虹口区检察院已经关注到辖区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无序经营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现象,并针对性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将经营者纳入协同监管服务平台,采取公证提存方式进行预收资金管理。2025年12月5日,虹口区检察院与该区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研判,会签《关于加强虹口区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风险防控工作的协作意见》,共同完善预付式消费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监管信息联络互通、消费风险联合化解的协同共治体系。

此外,虹口区检察院正在谋划依托府检联动、检校合作,联合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复旦大学,利用市场、税务、金融等公共数据共同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时筛查可疑线索并移送监管部门,在相关企业变更、撤销登记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预防此类问题滋生。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王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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