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好好停在楼下,却被“天降墙皮”砸得面目全非,产生维修费4万余元。这笔“飞来横祸”究竟该由谁来买单?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外墙脱落引发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最终依法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某小区业主柯某将自家轿车停放在楼下。不料,楼体外墙的一块墙皮突然脱落,径直砸中车辆,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维修费用高达45795元。由于柯某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了全部维修费用后,依法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随后,保险公司将该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全部维修款项及诉讼费用。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建筑物管理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对车辆损失负责。而物业公司则辩称,自己已履行基本管理职责,不仅向业委会、社区及住建部门报告了外墙隐患,还在现场张贴了警示标志、拉起了警戒线,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人,负有持续维护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责任。在开发商未能及时维修外墙期间,物业公司仅采取张贴提示、拉起警戒线等基础警示措施,并未有效制止车辆进入风险区域停放,也未采取加固等主动防控措施,其管理措施存在明显不到位之处,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同时,车主柯某将车辆停放在楼下时,未能留意到现场的警示提示,未尽到合理的观察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据此,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判定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自行承担30%的责任。同时,法院向物业公司释明,对于在保修期内确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可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另行向开发商追偿。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高层建筑外墙脱落是常见的高发安全隐患。对于物业公司而言,仅靠张贴提示、拉起警戒线不足以完全免责。法律要求其对共有部分负有持续的、实质性的安全保障义务,必须通过围挡禁停、加强巡查、督促维修等综合措施,切实将风险控制在最低。同时,车主也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留意周边环境警示,尽量避免在危险区域停放车辆,为自己的财产安全加上“双重保险”。
作者:程罗兰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