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凌晨1时45分许,广西北流市一男子无证驾驶套牌车,遇执勤民警检查时,却冲撞逃离现场。目前,该男子被行政拘留20日。
广西北流市公安局5月4日通报了这起案件。消息称,违法行为人李某安(男,玉林市玉州区人)于2026年5月3日凌晨1时45分许,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套用号牌的小型汽车沿北流市永安路由铜州市场方向行驶。行至永安路二环西路口执勤检查点时,执勤民警依法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李某安因惧怕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号牌等行为被查处,竟采取倒车、冲撞街道防护栏等方式疯狂逃离现场。然而,他的“逃窜”并未得逞——在逃跑过程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整个过程未造成人员伤亡。
北流市公安局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李某安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合并执行)的处罚决定,并于2026年5月3日送达执行。
警方提示:遇到警察查车,请这样做
1、减速靠边,服从指挥:看到执勤民警示意停车,应提前减速,打右转向灯,平稳靠边停放。
2、配合检查,出示证件:摇下车窗,配合民警检查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如实回答询问。
3、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如果自身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应理性面对,配合执法。主动认错、接受处罚,往往能体现良好态度;而冲卡逃窜,只会让“小错”变成“大错”。
记者 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