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入职首月便盯上公司账户,一年多侵占资金479万余元,绝大部分用于网络主播打赏。4月22日,经临平区检察院公诉、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程某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4年4月,程某某入职临平区一家农产品公司任出纳,负责提取公司对公账户现金用于日常经营。她发现公司取现仅需报备金额、无需说明具体用途,便动起了歪心思。
入职当月起,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从公司账户取现或转账至私人账户,钱款多用于网络主播打赏,单笔充值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几万元。
2025年5月该公司被收购,数月后新负责人发现账目异常,程某某当场承认挪用采购资金。同年10月6日,公司负责人与程某某父亲沟通后,其家人才知晓其违法行为。
据了解,程某某家庭普通但家人溺爱,爷爷靠种菜、卖菜曾给她近30万元,离异父母仍支付其生活费,还曾替她偿还此前挪用前公司资金产生的上百万元债务,家人对其高额打赏行为全然不知情。
因无力填补资金亏空,程某某父亲报警并陪同其投案自首。程某某到案后退还4万元,且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
临平区检察院检察官梳理大量交易记录,精准认定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程某某累计侵占公司资金479万余元。
2026年4月22日,临平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退赔部分违法所得,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其余违法所得。
来源:FM93交通之声 记者:陈杨 通讯员:俞晶冰、王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