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南京海关所属无锡海关在无锡硕放机场进境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烟草制品,壮阳药,品牌鞋靴、配饰等。
该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两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检查,在其行李内发现一次性电子烟223个(共计3791毫升)、烟弹30盒、烟膏1200克、烟叶500克、烟液60毫升、烟具29个,壮阳药41包(共计28.45千克),以及品牌鞋靴、配饰等8件。
经进一步询问,两名旅客承认该批物品是帮他人携带入境,并收取一定费用。目前,海关已按规定对上述物品作暂不予放行处理。

旅客携带的各类药品、烟弹、烟油、品牌鞋靴、配饰等
海关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等规定,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不超过免税额度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
供稿/ 南京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