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野外用火
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
还可能构成放火罪
面临牢狱之灾!
近日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
公布了一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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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1月的某日下午,小姚饮酒后来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公园后山,沿途使用打火机点燃周边的枯草,导致后山草木着火。
火灾发生后,5辆消防水罐车出动,相关部门组织了45人的应急小分队一同扑救。当日,公安机关将小姚抓获归案。
经现场勘查,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0.35911公顷,烧毁地域大部分为低矮小树林和草地,大型树木烧毁较少。林业鉴定机构鉴定显示,被烧毁树林以普通杂树和绿化林为主,没有国家重点保护树木和其他珍稀物种。目前,过火山体已基本自然复绿。
惠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小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
最终,小姚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酒后冲动”“只是烧枯草”
都不能作为借口
任何以放火方式发泄情绪
寻求刺激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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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火一旦燃起
不仅会吞噬大片森林植被
更可能威胁周边居民的
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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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2025年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路口,44岁的女子张某未做安全防护冒风烧纸祈福,引发火灾,造成7辆机动车被烧毁、2辆被烧损,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2
2025年3月24日,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石坡乡杜家岩村发生火情。起火原因为村民鲍某在自家地里干活间隙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地边,导致可燃物被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周边的山林引发火灾。目前,鲍某已被警方抓获。

案例3
2026年3月18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羚山发生山火,明火于当晚20时成功扑灭,过火面积约20亩,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马某楚(男,47岁)、陈某兴(男,40岁)2人在起火中心点附近抽烟并将烟头丢在身边枯叶处引发火情。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将2人刑事拘留。

来源: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广东消防 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