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出现厌学情绪时
你会怎么处理呢?
上海的赵女士曾发布过一则有关于女儿的视频,视频中女儿表示:“一点也不喜欢去学校,很无聊。”


赵女士在离婚后,经法院判决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可当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时,却表示自己不愿去上学。

在了解了女儿的厌学情绪后,作为监护人的母亲非但没有正确引导,反而以此为理由,长期不让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导致今年本该升入三年级的女孩,从未真正走进课堂。

孩子的外公赵先生对此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外公说:“她现在连外公外婆姓名都不会写,马路路牌都不认识,我感觉这个太残忍了!”



学校、教育、司法等部门多次上门沟通劝导、依法训诫,均被这位母亲拒绝。眼见多方劝导无效,为了让孩子重返校园,外公找到孩子父亲进行商议,并由孩子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朱莹称,孩子父亲发觉,妈妈在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件事上想法偏执,经常不让孩子去上学,以各种理由帮孩子请假。




孩子爸爸认为,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可能会跟社会脱节,父亲就来起诉变更抚养权。

承办法官多方走访发现,孩子母亲长期无正当理由剥夺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导致女儿学业空白、社交缺失,经多部门劝导仍拒不改正,已不适合继续抚养女儿。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由孩子父亲抚养,孩子外公外婆也表示将全力协助,确保孩子顺利入学,健康成长。

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监护制度的设计旨在为孩子成长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监护权是父母的法定职责,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监护人资格并非“终身制”,也不因血缘关系而绝对豁免。父母再婚等情形不能成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理由,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放任未成年人。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严,并非普通的家务事。对于严重失职、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基本生存及成长权益。
网友评论
木心愿:我从来不奢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学霸什么的,我只希望他想做他喜欢的事,但九年制义务教育必须完成。
苍蓝:外公外婆都看不下去了,理解离婚了想补偿孩子,但不是什么都顺着他,会害了他的。
超验:小孩子有厌学情绪很正常的,重要的是家长怎么引导,这个妈妈受教育程度也不高吧,怎么这样。
几久:孩子不懂,当妈的也不懂吗?
无心:还好外公外婆还帮忙管着的,也是没招了,都去找孩子爸爸了。
来源 | 新闻晨报陆靖珺综合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