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此前查获的一名进境旅客违规携带的18件鲨鱼翅,来源于浅海长尾鲨、尖吻鲭鲨、鼠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保护的物种。

首都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在对进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在该名旅客行李中查获疑似鲨鱼翅18件,净重1千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北京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