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八旬被告在住所内多次贩毒,被追刑责

中国禁毒2026-06-13 11:47

近日,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梳理发布两起涉毒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揭开毒品犯罪真面目,敲响禁毒警钟。其中一起案例为高龄者贩毒被追刑责。

年过八旬的张某某,本应安享晚年,却铤而走险走上贩毒之路。经查,2024年2月初至3月8日,张某某在其住所内,多次向王某某贩卖海洛因。按照每克2500元的价格,王某某每日向其购买1至2克海洛因,累计交易毒品60克。2024年3月10日,民警在张某某居住房间内,当场查获毒品疑似物41包、毒资81200元。经专业机构鉴定,查获物品均为海洛因,净重40.79克。综上,张某某贩卖海洛因总量达100.79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贩卖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量其已满七十五周岁、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高龄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更不是豁免重刑的“挡箭牌”。只要实施毒品犯罪且达到法定量刑标准,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热门评论举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