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张宁强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贺兰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诈骗案件,目前已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张宁强执行逮捕。为全面彻查张宁强违法犯罪事实,固定关键证据,精准核实被害人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张宁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相关线索,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在2020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张宁强以“垫资合作购房分红”或“垫资赎房证”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等诈骗名义向被害人借款,被害人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其本人或者其指定账户支付资金,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被害人。
二、登记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报案登记。
三、报案登记时需同步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复印件;
2.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交易明细;
3.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交易记录;
四、注意事项
被害人应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及证据,不得隐瞒、伪造、变造材料,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报案方式
报案地址: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贺兰县公安局院内刑侦楼一楼值班室)
联系人:赵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951-8067147或17395011901
贺兰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1日
来源:平安贺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