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外通报,两名男子频频向蟾蜍伸出黑手,非法猎捕多达1000余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涉嫌非法狩猎罪。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刮浆、收购均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