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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贪吃惹的祸…… 2男子偷偷捕猎野生动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饶市公安局2023-06-14 16:27

山珍海味吃腻了?

搞点野味尝尝鲜?

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

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无视法律、铤而走险

偷偷捕猎野生动物

甚至敢对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下手

案情回顾

近日,玉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线索,仙岩镇有人非法狩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查明祝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随即将祝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祝某供述,2022年4月份,其从网上购买了两副电子捕兽夹。到货后,他将捕兽夹安装放置在山边的菜地附近,截至案发,已猎获了2头野猪和一只黄麂。

“都怪我嘴馋,玉山这几年一直在严禁捕猎,我是知道的,可我心存侥幸,认为偷偷搞,只要小心点就没事!唉!现在真的很后悔。”祝某说,他经常关注玉山的护鱼护鸟护野生动物“三护”工作动态,明知非法狩猎风险很大,但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不惜铤而走险,直至被抓。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民警深挖线索,发现与祝某同村的陈某也涉嫌非法狩猎,遂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公安机关,陈某开始拒不承认自己非法狩猎,后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自己做了几个捕兽夹,搞了几次!”陈某供述说,他很喜欢狩猎野生动物,于是购买了相关材料,自己动手制作了3副捕兽夹,放置野外进行非法狩猎。期间,捕获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蛇雕,并将蛇雕带回家烧着食用!

据悉,蛇雕是一种大中型鹰类,成年后,体长61—73厘米,栖息于深山高大密林中,喜在林地及其边缘活动,在高空中盘旋飞翔。以蛇、蛙、蜥蜴等为食,也吃鼠和鸟类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物种。

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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