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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场监管局召开社会成人教育机构行政指导会

环球网2025-05-19 17:36

5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新疆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规范日常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乌鲁木齐市近50家社会成人教育机构进行行政指导。

据统计,重点围绕教育咨询公司、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消费者投诉和反映比较集中的方面分别是: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发布不实信息诱导消费;缴费后并未提供承诺的课程,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承诺不符;营销中做出“保过、包过”等承诺宣传,宣传“不过退费”,未通过,不履行退费承诺。或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中断培训,剩余的相关费用、培训费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款,引发消费投诉;收费存在未明码标价问题;合同内容存在不合理格式条款、模糊条款等问题,发生争议时,经营者以合同约定为由,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会上,来自新疆市场监管局双反处、价监处、网监处、广告处、新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依法进行行政指导。

新疆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冯建伟分别从依法依规经营、严守法律底线,规范宣传行为、杜绝虚假误导,加强收费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注重教学质量、强化师资建设,强化合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社会成人教育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化解合同纠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参会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

会议要求,各培训机构要以此次约谈指导为契机,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约谈告诫内容进行对照整改;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明法、守法,把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效果体现到行动上。

指导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并发言。乌鲁木齐市3家社会成人教育机构代表作表态发言。参加会议的还有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处室相关负责人及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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